平凉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平凉市 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2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工作报告》、《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决算》、《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预算》、《2022年度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分配意见》、《202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意见》。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设7个处(科),8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23人,其中,在编74人,非在编4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88家,实缴单位2190家,净增单位88家;新开户职工0.52万人,实缴职工12.19万人,净增职工0.12万人;缴存额22.99亿元,同比增长6.34%。2022 年末,缴存总额190.3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74%;缴存余额100.5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2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比上年减少0家。
(二)提取:2022 年,提取额14.46亿元,同比增长2.11%;占当年缴存额的62.90%,比上年减少2.6个百分点。2022 年末,提取总额89.8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1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00 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00 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00 万元。
2022 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8万笔11.12 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0%、22.78%。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08亿元。2022 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07万笔156.96亿元,贷款余额69.5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86%、7.62%、1.5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9.19%,比上年末减少5.29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比上年减少1 家。
2.异地贷款:2022 年,发放异地贷款352笔13306.70 万元。2022 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51062.20 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4053.06 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2 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4.69 亿元。其中,活期0.01 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1.65亿元,1年以上定期7.1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5.88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2 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9.19%,比上年末减少5.2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2 年,业务收入27719.35万元,同比增长8.56%。存款利息4738.0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2972.63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8.71 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9460.68 万元,同比下降44.8 %。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8311.37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149.09万元,其他0.2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2 年,增值收益18258.67万元,同比增长117.48%;增值收益率1.89%,比上年增加0.9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8431.2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789.53 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037.94 万元。
2022 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789.5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500万元。
2022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890.9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188.1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2 年,管理费用支出1849.95万元,同比增长14.94%。其中,人员经费1356.54万元,公用经费200.56万元,专项经费292.8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2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35.99 万元,逾期率0.196 ‰。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不低于贷款余额的1%提取。2022 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8431.2 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 万元。2022 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890.92 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3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65 %。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22 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2.34 %、0.83 %和6.34 %。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9.77 %,国有企业占8.81 %,城镇集体企业占1.46 %,外商投资企业占0.41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58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5 %,其他占0.91 %。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6.41 %,国有企业占19.52 %,城镇集体企业占0.85 %,外商投资企业占0.33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41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8 %,其他占0.29 %;中、低收入占99.97 %,高收入占0.03 %。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1.57 %,国有企业占12.58 %,城镇集体企业占1.17 %,外商投资企业占5.47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17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5 %,其他占2.48 %;中、低收入占99.98 %,高收入占0.02 %。
(二)提取业务:2022 年,4.00 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4.46 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1.97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7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7.05 %,租赁住房占0.21 %,其他占0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8.03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2.26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79 %,出境定居占0.11 %,其他占3.87 %)。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8 %,高收入占0.02 %。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2 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4.26 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31.21%,比上年末减少1.0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0293.86 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5.34 %,90-144(含)平方米占87.39 %,144平方米以上占7.28 %。购买新房占82.23 %(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0 %),购买二手房占17.77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0 %,其他占0.00 %。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2.61 %,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7.35 %,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4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3.14 %,30岁-40岁(含)占50.85 %,40岁-50岁(含)占12.51 %,50岁以上占3.50 %;首次申请贷款占81.45 %,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8.55 %;中、低收入占99.86 %,高收入占0.14 %。
(四)住房贡献率:2022 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3.65 %,比上年减少26.01 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1.当年基数调整情况: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应以缴存职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最高按市统计局提供的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乘以职工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即:2022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82.26元。缴存基数上限为21592.74元/月,最低下限为崆峒区和平凉工业园区为1770元/月,其余6县(市)为1720元/月。月缴存额下限分为两类:崆峒区和平凉工业园区为177元,其余6县(市)为172元。全市城镇私营单位聘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和下限参照执行。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各不高于12%、不低于5%,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保持一致。
2.当年政策调整情况:2022年,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住房需求为目标,不断扩大制度覆盖面,优化公积金使用条件,满足职工住房消费需求。2022年6月,报经市公积金管委会同意印发了《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意见》,合理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政策,提高了贷款额度,优化了异地贷款政策,放宽了提取条件,简化了租房提取要件,取消了异地购房提取条件限制,全力满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
3.当年利率调整情况: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开通了省内异地提取还贷业务,通过“甘肃省区域一体化协同共享平台”提交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业务即可办理,实现公积金业务“异地可办”的愿望。二是制定《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的缴存单位和职工给予有力的政策支持。三是对接了政务服务网,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一网通办”。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区域一体化协同数据共享机制。完成区域一体化共享协同平台接口开发工作,嵌入核心业务系统,实现住房公积金企业开户与省市场监管厅开户数据互联共享工作。二是对接省住建厅“智慧公积金”系统。完成24项数据上传工作。三是对接数字政府建设项目。完成“平凉市数字政府”建设任务和政务服务网特色应用接口开发工作。四是提升硬件网络安全等级。按照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中心机房加购防火墙、等保一体机、VPN等部门网络安全设备,进行等级保护三级安全测评。
(四)市直管理部授予全市2022年度“劳动先锋号”荣誉称号,崆峒区管理部评为崆峒区第十五批区级文明单位,泾川县管理部评为泾川县2020-2021届期县级文明单位,华亭管理部干部李佳英同志授予全市2022年度“平凉市五一劳动奖章”。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8日
(审核:潘晓明 撰稿:王佳 编辑:张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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