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2年财务决算及2013年财务预算的公告
公告内涉及事项和数据,皆经2013年3月21日召开的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决算:
1.住房公积金营运情况
2012年完成业务收入6043.3万元,占计划6313.5万元的96%,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119.5万元,贷款利息收入4923.8万元;业务支出3976.6万元,占计划4239万元的94%,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3730.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246.3万元;当年实现增值收益为2066.7万元,完成年度计划2064.5万元的100.1%。
收入和支出受利率调整影响未全面完成任务,但增值收益超额完成任务。
2.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支出情况
全年管理费用实际支出1299.5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00%,其中个人部分为447.98万元,公用部分104.6万元,专项费用为746.92万元。
3.从当年增值收益中提供廉租住房补充资金679.7万元,已由市财政局拨付有关单位。
以上财务决算情况已经市财政局审核。
(二)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预算:
1.住房公积金管理营运收入预算:
全年业务收入预算7173.4万元,比上年计划6313.5万元增加859.9万元,增长13.6%;全年业务支出预算4474万元,比上年计划4239万元增加235万元,增长5.5%;增值收益预算2399.4万元,比上年计划2064万元增加335.4万元,增长16%。
2.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预算:
全年预算管理费用1389.4万元,比上年预算1214.9万元增加174.5万元,增长14.3%;比上年实际1299.5万元增加89.9万元,增长6.9%。其中:个人部分411.95万元,公用经费39.15万元,业务费65.4万元,专项费用872.9万元(其中用于市中心办公及业务用房装修资金400万元、机房及数据库建设320万元、设施购置费50万元、软件购置费30万元、市“中心”、市直、庄浪县管理部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费22万元、网络线路租用费19.9万元;培训费、宣传费18万元、泾川管理部安装暖气接口费、材料费13万元)。
3.从2013年增值收益中提供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010万元。
以上财务预算,已经市财政局审核。
(三)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公报:
2012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47804万元,占计划任务35000万元的136%,支取住房公积金8243万元,占当年归集额的17%,归集余额177053万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3254万元,贷款余额109797万元,占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的62%。
全年业务收入6043.3万元,业务支出3976.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3730.3万元,贷款手续费支出246.3万元);实现增值收益2066.7万元。管理费用及有关专项支出1299.5万元。
至2012年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18782.08万元,累计支取住房公积金41728.54万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58067.8万元。
(一)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决算:
1.住房公积金营运情况
2012年完成业务收入6043.3万元,占计划6313.5万元的96%,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119.5万元,贷款利息收入4923.8万元;业务支出3976.6万元,占计划4239万元的94%,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3730.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246.3万元;当年实现增值收益为2066.7万元,完成年度计划2064.5万元的100.1%。
收入和支出受利率调整影响未全面完成任务,但增值收益超额完成任务。
2.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支出情况
全年管理费用实际支出1299.5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00%,其中个人部分为447.98万元,公用部分104.6万元,专项费用为746.92万元。
3.从当年增值收益中提供廉租住房补充资金679.7万元,已由市财政局拨付有关单位。
以上财务决算情况已经市财政局审核。
(二)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预算:
1.住房公积金管理营运收入预算:
全年业务收入预算7173.4万元,比上年计划6313.5万元增加859.9万元,增长13.6%;全年业务支出预算4474万元,比上年计划4239万元增加235万元,增长5.5%;增值收益预算2399.4万元,比上年计划2064万元增加335.4万元,增长16%。
2.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预算:
全年预算管理费用1389.4万元,比上年预算1214.9万元增加174.5万元,增长14.3%;比上年实际1299.5万元增加89.9万元,增长6.9%。其中:个人部分411.95万元,公用经费39.15万元,业务费65.4万元,专项费用872.9万元(其中用于市中心办公及业务用房装修资金400万元、机房及数据库建设320万元、设施购置费50万元、软件购置费30万元、市“中心”、市直、庄浪县管理部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费22万元、网络线路租用费19.9万元;培训费、宣传费18万元、泾川管理部安装暖气接口费、材料费13万元)。
3.从2013年增值收益中提供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010万元。
以上财务预算,已经市财政局审核。
(三)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公报:
2012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47804万元,占计划任务35000万元的136%,支取住房公积金8243万元,占当年归集额的17%,归集余额177053万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3254万元,贷款余额109797万元,占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的62%。
全年业务收入6043.3万元,业务支出3976.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3730.3万元,贷款手续费支出246.3万元);实现增值收益2066.7万元。管理费用及有关专项支出1299.5万元。
至2012年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18782.08万元,累计支取住房公积金41728.54万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5806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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