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4-01-15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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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首要任务,中心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412条(国家、省、市要闻及中心信息),政策解读9条。按照省公积金监管处要求,编制《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精简编制28项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方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事服务。结合惠民新政策调整,在视听甘肃、平凉融媒体中心、平凉日报及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连续发布5期政策宣传信息,单条点击量达到1.3万次。切实落实“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工作制度,通过中心网站政策解读专栏,采取文字、图解等多种形式对公积金现行政策进行解读,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好办事,持续提升群众满度意。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平凉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登记、办理、答复,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2023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安全管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内容准确,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在做强传统媒体的基础上,通过门户网站、微信服务号、手机APP等政务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度,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度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夯实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明确主动公开信息的认定、保密审核、法制审核以及信息发布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并且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政务公开情况,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认可满意度。但仍存在利用新媒体开展政策解读的力度还有待加大,信息公开的内容仍需不断丰富和细化等问题。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缴存单位和职工关注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以及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加大信息公开数量,拓宽公开范围,更好帮助缴存单位和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惠企利民政策。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不断拓展政策解读渠道和方式,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可读性和传播面,提高群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度和知晓率。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学习落实,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充分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pingl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查阅。社会公众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33-823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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