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平凉(市)住房公积金 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决算》、《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预算》、《2019年度保障房(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补充资金分配意见》、《拟向社会公布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2018年度公报》、《2018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2019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市目前有两家公积金管理机构。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平凉中心”)为平凉市人民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设 5个科(室),8 个管理部。从业人员 134人,其中:在编67人,非在编67人。
华亭煤业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华煤分中心”)为华亭煤业集团公司不以营利为目的管理机构,设业务科,下设33个单位管理员。从业人员5人,其中:在编5人,非在编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 152家,实缴单位2141家,净增单位152家;新开户职工 0.79万人,实缴职工 11.45万人,净增职工 0.29 万人;缴存额17.86亿元,同比增长11.17%。 2019年末,缴存总额125.86亿元,同比增长11.65%;缴存余额 76.92亿元,同比增长11.09%。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平凉中心 9 家,比上年增加0 家。华煤分中心 5 家,比上年增加 0 家。
(二)提取: 2019年,提取额10.27亿元,同比下降9.90%;占当年缴存额的57.50%,比上年减少7.48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48.94亿元,同比增长12.6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平凉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40 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 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 40 万元。华煤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 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1万笔16.9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8.79 %、 9.47 %。其中:平凉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1万笔13.11亿元,华煤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0万笔3.84亿元。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9.04亿元。其中:平凉中心7.70亿元,华煤分中心1.34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00万笔118.09亿元,贷款余额62.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0.61 %、11.68%、11.4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0.84%,比上年增加2.54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平凉中心9家,比上年增加0家。华煤分中心2家,比上年增加0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亿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0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9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19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末减少(增加)0亿元。
(五)融资:2019年,融资0亿元,归还0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0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9 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8.2亿元。其中,活期2.19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4.91亿元,1年以上定期1.1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 0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 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0.84%,比上年增加2.5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22223.82万元,同比增长6.04 %。其中:平凉中心18522.83万元,华煤分中心3700.99万元;存款利息4160.4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8054.32万元,国债利息 0 万元,其他9.0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16690.8万元,同比增长10.67%。其中:平凉中心14699.87万元,华煤分中心1990.93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5853.11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37.10万元,其他0.5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5533.03万元,同比增长5.86%。其中:平凉中心3822.96万元,华煤分中心 1710.07万元;增值收益率0.76%,比上年减少1.6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566.8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013.1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52.97万元。其中:平凉中心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40.8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713.1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68.94万元。华煤分中心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026.0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84.03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013.1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78.28万元。其中:平凉中心上缴2078.28万元,华煤分中心上缴0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724.9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393.49万元。其中:平凉中心提取11163.08万元,华煤分中心提取5230.4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883.87万元,同比下降5.96%。其中:人员经费977.58万元,公用经费309.02万元,专项经费597.27万元。
平凉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713.1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977.58万元、303.79万元、431.81万元;华煤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70.6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0万元、5.23万元、165.4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57.81万元,逾期率 0.4 ‰。其中:平凉中心244.39万元,逾期率 0.4 ‰,华煤分中心13.42万元,逾期率0.19 ‰。
平凉中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或增值收益)的 1 %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540.84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0 万元。 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5500.89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 1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 4.44 %。
华煤分中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026.03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224.07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7.29%,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26%。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0%提取。2019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0万元,占项目贷款余额的0%,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0.46 %、 11.73 %和 11.17 %。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3.54 %,国有企业占4.79%,城镇集体企业占1.42%,外商投资企业占0.14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5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62 %,其他占 4.98%。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6.04 %,国有企业占 6.70 %,城镇集体企业占0.80 %,外商投资企业占0.0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2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3 %,其他占3.98%;中、低收入占99.90%,高收入占0.10 %。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0.96 %,国有企业占 11.73%,城镇集体企业占1.03%,外商投资企业占0.2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03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2 %,其他占7.26%;中、低收入占99.95 %,高收入占0.05 %。
(二)提取业务:2019年,3.0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0.27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7.0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2.93%,租赁住房占0.07%,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 22.99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 16.5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74%,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80 %,其他占3.92 %)。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2 %,高收入占0.08%。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8.9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4%,比上年增加0.8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1418.5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9.53%,90-144(含)平方米占82.24 %,144平方米以上占8.23%。购买新房占 84.93 %(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 0%),购买二手房占 15.0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 %,其他占 0 %。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7.1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2.36 %,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52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 31.01 %,30岁-40岁(含)占 41.87 %,40岁-50岁(含)占18.35%,50岁以上占8.77%;首次申请贷款占78.67%,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1.33%;中、低收入占99.88%,高收入占0.12 %。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250笔7958.80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1141.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8976.57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支持职工构建住房面积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累计试点项目0个,贷款额度0亿元,建筑面积0万平方米,可解决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0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52.41%,比上年减少24.4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报告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1.自2019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缴存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最高按平凉市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836元的3倍,最低按平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即:2019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202元,月缴存额下限分为两类:崆峒区和工业园区为157元,其余6县(市)为152元。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各不高于12%、不低于5%,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保持一致。
2.2019年平凉中心出台文件、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民办教育机构教师,公立及民营医院聘用的医护人员纳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范围。
3.禁止缴存人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或者为父母和子女(直系)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
4.禁止缴存人在本地为其父母和子女(直系)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
5.全面停止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按揭贷款业务,由购房人凭房产部门备案的真实有效购房合同直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2019年平凉中心积极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以“互联网+住房公积金”服务模式为依托,不断转变服务理念、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率。一是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拓宽了线上业务办理渠道。目前建成了甘肃政务服务网(公积金服务)、门户网站、网上营业大厅、12329服务热线、12329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APP)、支付宝城市服务、业务卡二维码查询、智慧公积金自助服务终端、微信城市服务为一体的十一项综合便民服务渠道,以多功能,多渠道、全覆盖的模式实现缴存人线上办理公积金业务。二是打破了信息孤岛,实现了信息共享。平凉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可适时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并通过授权的方式登录公安信息系统核查个人身份信息;通过税务信息系统核查购房发票的真实性;通过民政信息系统核查婚姻登记情况;通过工商系统核查掌握非公企业登记建立情况;通过房地产交易系统核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屋预售备案情况,三是优化了窗口功能,实现了业务“一站式”办理。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公开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事项清单等服务信息,全市八个管理部(办事处)将所有业务全部进驻了市、县(区)两级政府政务服务大厅,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一站办结”的标准设置了岗位,实行了一人多岗、一岗多责,按照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原则,科学合理分配了各项审批权限,并根据业务办理需要和业务交叉授权的原则设置了AB岗位制。基本实现了“最多跑一次”要求。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2019年平凉中心搭建了住房公积金“内部管理平台”、“住房公积金信息平台”、“综合服务平台”、“数据接口平台”四大平台,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一是升级改造了综合服务平台。2019年6月底完成了与住建部公积金数据平台的对接工作。2019年11月,按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要求,升级完善了综合服务平台,通过了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联合评估验收。二是升级改造住房公积金云管理平台。共升级开发了9个信息模块:综合服务平台“最多跑一次”改造、资金监管系统、甘肃政务服务网及一窗办云平台数据对接、自助柜员机系统、自动结算接口开发、人行征信前置查询及内部管理系统、人行征信数据上报系统、数字证书(CA)、电子签章系统。三是实现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购置了智能型多功能一体机8台,分别设在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缴存人可通过一体机实现在线申请提取、贷款等业务;实现了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自助办理。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9年2月,平凉中心庄浪县管理部柳沛杰同志被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授予2018年度全省脱贫攻坚帮扶先进个人。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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