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业务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组织实施。

(3)负责记载中心管理范围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负责中心管理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核算、提取使用的审批以及保值和归还。

(5)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6)负责管理和核算其他政策性住房资金(售房款、住房维修基金、住房补贴)。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科室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六科一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归集信贷科、资金结算科、业务稽核科、政务服务科、计划财务科),七个管理部和一个办事处(市直管理部、崆峒区管理部、华亭管理部、泾川县管理部、灵台县管理部、崇信县管理部、庄浪县管理部、静宁县办事处)。

单位负责人:王兴红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郊街道博爱路86号文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744000。

单位联系方式:0933-8239566(办公室)。

单位值班电话:0933-8239566(传真)。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