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二十一)丨 异地缴存职工在平凉辖区内购房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异地贷款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未超过三年平凉市辖区内的网签备案购房手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和其他部门批准资料;
4.有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5.夫妻双方办理提取、归还贷款间隔6个月以上;
6.离异职工办理贷款的,离异时间须间隔6个月以上的;
7.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
8.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异地贷款申请所需资料:
1.缴存地市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表原件;
2.经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未满三年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3.不低于20%的购房首付款凭证。
三、异地贷款符合以下规定:
1.在平凉市购买首套个人住房。购买商品房首付款比例须达到20%以上,购房合同已办理备案登记和出售预告登记;购买再交易住房已办理契税缴纳手续,合同或契约签署时间未超过3年且将《不动产权证书》过户到借款申请人名下;
2.在平凉市有自住住房的,不予贷款;
3.异地贷款担保方式原则首选所购房抵押担保;
4.异地贷款的偿还方式为按月等额本息归还,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只包括夫妻二人)月收入的50%。月收入原则上按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计算,如果提供的收入证明低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则按收入证明计算;
5.异地缴存职工在县(市、区)购买自住住房时,购房所在地管理部(办事处)受理发放异地贷款;在崆峒区,且在平凉城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市直管理部和崆峒区管理部均可受理;
6.对于异地贷款的,应根据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对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开户和缴存时间、月缴存额、账户缴存余额等信息进行认定审核,通过全国监管平台黄页电话形式与缴存地中心协助调查,并反馈。
来源: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