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需具备什么条件?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凡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在职职工(含异地缴存职工),且属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时,可申请贷款。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那些条件?
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有未超过三年平凉市辖区内的网签备案购房手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和其他部门批准资料;4.有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5.夫妻双方办理提取、归还贷款间隔6个月以上;6.离异职工办理贷款的,离异时间须间隔6个月以上的;7.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8.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哪些情形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1.有尚未还清的贷款;2.利用伪造虚假手续的;3.自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发票时间超过3年的;4.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或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的;5.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共同借款人)近5年内还款额连续发生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或社会信用体系记载的严重不良征信记录,尤其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6.已停缴、欠缴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3个月以上的;7.通过赠与、遗赠、继承、离婚判决等无交易事实的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8.购买第三套住房的;9.被有关部门纳入信用黑名单的;10.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来源: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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