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概况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市、县两级)管理机构成立于1993年,2002年进行机构调整,2003年6月组建了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立了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委会每5年一届,现为第五届,共有委员25名,主任委员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委员中市政府领导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单位代表各占1/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现有人员编制71名,实有从业人员122名,目前市“中心”下设六科一室(办公室、归集信贷科、计划财务科、业务稽核科、信息科、资金结算科、政策法规科),七个管理部和一个办事处(市直、崆峒区、灵台县、泾川县、崇信县、庄浪县、华亭管理部,静宁县办事处)。

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始终坚持“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采用市中心法人网上授权管理,实现了“自主归集、自主审批、自主放贷、自主记账核算和自行承担风险”的五个自主经营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