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编码:
涉及内容: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适用对象:自然人
行政许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根据2002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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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使用归还一年以上;
2.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其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末笔贷款(账户余额小于100元的不支持还款);
3.职工可提取的金额:公积金贷款末笔本息之和;
4.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质押的不允许提取。
借款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窗口办理、网上预审后窗口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图
全部提取还款窗口办理流程图
网上办理流程图
全部提取还款窗口办理流程图
法定时限: 当天办理
承诺时限: 当天办理
无
1.窗口直接领取。
2.邮寄方式快递送达。
申请人对本行政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1.复议机关名称: 平凉市人民政府,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复议机关地址: (1)平凉市人民政府: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141号
(2)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
3.复议机关联系方式:(1)平凉市人民政府:0933-8227061
(2)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931-4609761
(二)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机构名称: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实际管辖法院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
2.行政诉讼机关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广成路1号
3.行政诉讼机关联系方式: 0933-12368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窗口、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信函等方式进行咨询。
电话咨询: 0933-8229778
网上咨询: http://pl.gszwfw.gov.cn/
窗口咨询:平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窗口
信函咨询: 1.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鸿远大厦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744000
2.本单位地址:平凉市崆峒区绿地广场广电大厦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邮政编码:744000
窗口咨询:平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窗口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信函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投诉:市政务服务中心:0933-8299456;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监督电话:0933-8226959;
政务服务中心热线:0933-12345;
市纪检组派驻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监督电话:0933-8210992。
网上投诉:http://pl.gszwfw.gov.cn/
信函投诉: 1.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鸿远大厦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744000
2.本单位地址:平凉市崆峒区绿地广场广电大厦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邮政编码:744000
(一)窗口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 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鸿远大厦一楼公积金服务区
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二)网上办理地址:http://pl.gszwfw.gov.cn/
查询方式和途径。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窗口、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方式进行查询。
电话查询:0933-8229778
窗口查询:平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窗口
网上查询: http://pl.gs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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