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公开征求《平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告

  • 时间:2024-10-22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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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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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好满足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措施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3〕11 号)有关精神,我中心在深入调研、学习借鉴的基础上,起草了《平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1日。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31日24:00点前发至电子邮箱plszfgjjglzx@163.com。

附件:平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刘顺侠

联系电话:18152239580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

平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互助性、普惠性和保障性作用,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助力灵活就业人员安居稳业,结合平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促进新市民、农业转移人口平等享受市民待遇,满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需求,持续提升灵活就业人员在城市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平凉实践贡献力量。

二、试点内容

(一)缴存

1.缴存范围。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平凉市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就业且信用良好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申请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2.协议管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灵活就业人员签订缴存使用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

3.灵活缴存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本市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额,可按月缴存、按季预补缴、按年预缴;灵活就业人员开立个人账户后,连续6个月以上未缴存且账户余额为零的,按协议约定注销账户。

4.身份转换。缴存人在灵活就业和单位就业之间转变的,账户灵活转换、互认互通,使用政策按照转换前后相应规则分段执行;本地和异地灵活就业缴存人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接续。

(二)提取

1.灵活取用。灵活就业缴存人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可自由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2.还贷提取。灵活就业缴存人有住房贷款的,允许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本人住房贷款本息。

(三)贷款

1.贷款条件。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预补缴达到规定期限,或一次性缴存达到规定金额,且符合平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要求,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2.政策措施灵活就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年限、利率、首付比例与单位缴存职工一致;按照“多缴多贷”原则,根据月缴存额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四)配套政策

1.缴存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享受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基础上,按月正常缴存的以缴存额的3%给予财政补贴,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继续享受财政补贴;按季预补缴、按年预缴的住房公积金不予补贴。

2.税收减免。灵活就业缴存人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参照在职职工税费抵扣标准,依法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直付房租。灵活就业缴存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委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月向房屋租赁机构划转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房租。

4.信用激励。拓展“政银”合作渠道,金融机构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纳入信用评价体系,针对长期稳定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适当提高其信用贷款额度。

5.支持高校毕业生来平留平就业创业安居。教育、人社部门会同大中专院校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编入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定期、定向在大中专院校开展政策宣讲,吸引、留住更多年轻人来平就业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在平凉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

6.支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安居稳业。自然资源部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合力推动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灵活就业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为避险搬迁户提供“10+5+N”(10万元政府补贴+5万元贴息贷款+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等资金配套政策)资金支持,解决搬迁安置住房资金需求。

7.助力“三区一城市”建设和九大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以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扩面、消费扩容新成效聚力赋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聚力打造全省工业转型发展创新区。推动煤电、化工等招商引资企业劳务派遣及外包务工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改善其居住条件;引导中小微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信用+公积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金融机构为缴存企业提供增信融资支持,激发企业缴存积极性。

(2)聚力打造西部现代精品农业样板区。引导牛、果、蔬等特色产业链专业合作社从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探索“公积金+金融+产业”联动模式,金融机构优先向缴存合作社授信更高额度的免抵押免担保扶持资金,助推种植、养殖产业转型升级。

(3)聚力打造西北文旅康养融合先行区。构建“一核两翼三带”文旅康养融合发展格局,主动适应人口和就业形势变化,积极动员“云客服”“旅游主播”等文旅康养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探索打造“文旅+公积金”多元业态融合发展链群。

(4)聚力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城市。结合城中村、危旧房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动,引导平凉机场规划区征迁户、重点产业园区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探索“公积金+城市更新”深度融合模式,激发老城区功能活力,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生态文明平凉贡献公积金力量。

(五)风险防范

建立健全试点工作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征信、第三方信用数据等进行风险预警。完善“政银企”风险联防机制,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化解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开立个人账户和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核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贷款等情况,防止“一人多缴”“一人多贷”问题。根据缴存人数增长、存贷款利率变化,适时调整相应政策。

(六)区域协同

充分应用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阶段性成果,推动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在14个城市群成员之间信息共享、互认互贷、风险互防等业务常态化协作机制。

(七)服务保障

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线下线上渠道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强化与金融机构合作,借助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便利,打造“网格化”管理服务驿站。

(八)系统建设

建设独立运行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保障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纳入市委深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任副召集人,负责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督查调度等工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建立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促进机制、标准规范和服务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发改、财政、人社、住建、税务、审计、市场监督、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共同配合做好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

(二)靠实工作责任。发改部门将试点工作纳入平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谋划;财政部门配合做好专项补贴等相关资金审核拨付工作;住建部门对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按月直付房租方面进行协调;人社部门配合做好自由职业者身份甄别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数据;税务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对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市场监督部门及时提供个体工商户登记、注销等相关信息。

(三)积极宣传引导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培训会和线上宣传、上门服务等方式,多措并举提高政策知晓率。住建、人社、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招商等部门结合实际点对点向房地产企业、高校毕业生、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招商引资企业以及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就业人员精准推送政策,吸引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调度督导。工作专班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适时调度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相关评估,通过提醒告知、工作建议等方式强化压力传导,推动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现解决问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的跟踪和监测,梳理总结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优化调整相关配套政策,发挥好住房公积金普惠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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