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年度报告

  • 时间:2017-03-31 12:08
  • 浏览次数:
  • 字体: [ ] [ ] [ ]
  • 分享: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现将 平凉 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1.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25 名委员,2016年,召开  1  次全体会议,审批通过了《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报告》,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决策,主要包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十二五”及2015年度工作报告》、《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决算》、《2016年度财务预算》、《2016年度公租房建设补充资金分配意见》、《拟向社会公布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2015年度公报》。
   2.华煤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9名委员,2016年,召开 1 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工作报告、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决算、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预算,审批通过了2015 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为平凉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 5 个科, 8 个管理部(办事处)。从业人员 90 人,其中,在编 60 人,非在编 30  人。
   2.华煤分中心为华亭煤业集团公司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公司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业务科,下设36个单位管理员。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1.2016年,平凉中心实缴单位 1950 家,新开户单位 92 家,净增单位 100 家;实缴职工 8.573 万人,新开户职工  0.848  万人,净增职工 0.22 万人;当年缴存额 10.65 亿元,同比增长23.84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 54.76 亿元,缴存余额 41.89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24.74 %、 22.13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 7 家。
   2.2016年,华煤分中心实缴单位 38 家,新开户单位1家,净增单位 1家;实缴职工 1.427万人,新开户职工 0.0304万人,净减职工 0.0076万人;当年缴存额 3.26 亿元,同比降低 4.60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 24.30亿元,缴存余额 12.85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3.00 %、 8.03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计5 家。
  (二)提取
   1.2016年,平凉中心当年提取额 3.04 亿元,同比增长 22.09 %;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 28.54 %,比上年同期减少 0.46 个百分点。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 12.88 亿元,同比增长 34.17  %。
   2.2016年,华煤分中心当年提取额 2.87亿元,同比增长 20.21%;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 88.04 %,比上年同期增加 20.88个百分点。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 11.45 亿元,同比增长 24.19%。
  (三)贷款
   1.2016年,平凉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40  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 40 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 40 万元。当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4283 万笔  11.99 亿元,同比增长 1.3 %、 10.69 %。当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4.88 亿元。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7.06 万笔65.4 亿元,贷款余额 35.69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6.97 %、 22.5  %、  24.79  %。个人住房贷款率为 85.2 %,比上年同期增加1.8 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7 家。
   2.2016年,华煤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50 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 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 50万元。当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0746万笔 1.72亿元,同比增长 43.97 %、 57.56 %。当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0.61亿元。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3965万笔 5.11亿元,贷款余额 2.6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33.66 %、 33.66   %、 41.20 %。个人住房贷款率为 20.80 %,比上年同期增加 8.20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2 家。
  (四)资金存储
   1.截至2016年底,平凉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额 7.66 亿元。其中,活期 1.26 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 6.05 亿元,1年以上定期 0.35 亿元。
   2.截至2016年底,华煤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额  8.80亿元。其中,活期 0.10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 5.30 亿元,1年以上定期 3.40亿元。
  (五)其他
   1.截至2016年底,平凉中心资金运用率 85.2 %,比上年同期增加 1.8 个百分点。
   2.截至2016年底,华煤分中心资金运用率 20.80 %,比上年同期增加 8.20 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1.2016年,平凉中心业务收入 12756.92  万元,同比增长 13.3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387.21 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10369.71  万元。
   2.2016年,华煤分中心业务收入 3678.63万元,同比增长 49.9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181.3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496.68 万元,其他收入 0.57万元。
  (二)业务支出
   1.2016年,平凉中心业务支出 9668.10 万元,同比增长 13.57 %。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 9149.84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518.26 万元。
   2.2016年,华煤分中心业务支出 1756.69万元,同比增长 13.29 %。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 1756.49   万元,其他支出 0.20 万元。
  (三)增值收益
   1.2016年,平凉中心增值收益 3088.82  万元,同比增长 12.83 %。其中,增值收益率 0.71 %,比上年同期减少 0.06  个百分点。
   2.2016年,华煤分中心增值收益 1921.94万元,同比增长 83.41 %。其中,增值收益率 1.55 %,比上年同期增加 1.27 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1.2016年,平凉中心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711.32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 1377.50  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000 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1267.5 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000 万元。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3569.42 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7108.75 万元。
   2.2016年,华煤分中心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1153.1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 200 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568.78万元。上缴财政管理费用 200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568.78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1310.0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3321.0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1.2016年,平凉中心管理费用支出  961 万元,同比增长 11.00 %。其中,人员经费 636 万元,公用经费 117 万元,专项经费 208 万元。
   2.2016年,华煤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 19.68万元,同比增长 49.14 %。其中,公用经费 8.37万元,专项经费 11.3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
   1.截至2016年底,平凉中心逾期个人住房贷款42.26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 0.12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 1 %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 3569.42 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  1  %。
   2.截至2016年底,华煤分中心逾期个人住房贷款 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 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 60.00 %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 1310.07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 4.90 %。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1.2016年,平凉中心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 3.19 %、12.76 %和 23.84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91.85 %,国有企业占 1.03  %,城镇集体企业占 0.98  %,外商投资企业占 0.62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0.36 %,其他占 5.16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93.01 %,国有企业占 1.33 %,城镇集体企业占 0.63 %,外商投资企业占 0.3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0.63 %,其他占 4.67 %。
   2.2016年,华煤分中心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 2.63 %、 -0.53 %和 -4.76 %。缴存单位中,国有企业占 100.00%。缴存职工中,国有企业占 100.00%。
  (二)提取业务
   1.2016年,平凉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 0.5624 万笔 3.04 亿元。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 64.06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28.0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 71.65 %,租赁住房占 0.08  %,其他占 0.25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 35.94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 85.56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2.47  %,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 6.81  %,其他占 5.16  %)。
   2.2016年,华煤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 0.2914万笔 2.87亿元。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 80.69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66.89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 33.11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9.3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 54.5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7.49%,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占 0.76 %,其他占 37.20%)。
  (三)贷款业务
   1.2016年,平凉中心支持职工购建房 47.72 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 49.15 %,比上年同期减少 4.78 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 1994.81 万元。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  11.36  %,90-144(含)平方米占 78.79 %,144平方米以上占 9.85   %;新房占 93.94 %,二手房占 6.0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 59.86 %,双职工申请贷款占  40.14  %。
   2.2016年,华煤分中心支持职工购建房 7.4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 3.68 %,比上年同期增加 0.7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 318.38 万元。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 15.00 %,90-144(含)平方米占 84.00 %,144平方米以上占 1.00 %;新房占 91.00 %,二手房占 9.0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 36.00 %,双职工申请贷款占 64.00 %。
  (四)住房贡献率
   1.2016年,平凉中心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 132.15 %,比上年同期减少 22.85 个百分点。
   2.华煤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 123.73 %,比上年同期增加 49.3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平凉中心依据管委会会议精神,分别制定出台了如下政策规定:
   1、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个人住房消费组合贷款的实施办法(平公中发2016)35号
   2、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农民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平公中发2016)28号
   3、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异地购买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平公中发2016)27号
   4、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6年度平凉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公告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16年平凉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开通,平凉市范围内缴存职工可通过拨打12329热线、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短信、手机客户端(APP)、自助终端、神州兴陇住房公积金业务卡及公积金二维码等八大渠道,进行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互动交流。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平凉中心按照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的要求,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贯标已经全面完成,应用系统及银行结算系统贯标已经进入全面测试阶段。
   以上公报数据,由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华亭煤业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中心分别负责解释。
   以上公报如有疑问,咨询电话:0933-8239566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