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7〕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2002〕12号文件和建房改〔2002〕149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机制,经市政府2017年4月5日常务会议研究:聘任黄继宗等25名同志为第四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现通知如下:
黄继宗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吴镇图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向 君 市政府副市长
郭斌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岳东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尚建宏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杜勤科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 江 市审计局调研员(审计师)
高国运 人行平凉中心支行工会主席
彭平秀 市妇联副主席
王秀珍 市总工会副主席
马继军 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平凉民建主委、崆峒区政协副主席(市政协常委)
田晓辉 市直教育系统工会主席
张 波 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工会主席
尚军锋 市直农牧系统工会主席
邓 斌 中国建设银行平凉分行副行长
白传恩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汝庭魁 崆峒区财政局局长
赵志刚 泾川县财政局局长
刘海涛 灵台县财政局局长
关 伟 崇信县财政局局长
魏 磊 华亭县财政局局长
董勘珍 庄浪县财政局局长
李 强 静宁县财政局局长
李卫刚 平凉工业园区财政局局长
以上委员如有职务变动,由其单位新任领导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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