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购房困难群体支付能力
自觉扛起推进共同富裕的政治责任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抓手,突破群体限制,扩大制度覆盖范围,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等购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主动扛起推进共同富裕的政治责任。
坚持“开放式供给”的改革定位。出台《平凉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从事社会服务行业人员等灵活就业群体均可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最大程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确保“应缴尽缴,愿缴能缴”。考虑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工作不固定的特点,缴存基数由本人以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确定,缴存比例可在10%—24%之间自由选择,账户设立后可将原工作地账户转入,也可将本地账户随工作地变化转移至异地账户,实现“自由缴存、账随人走”。截至目前,全市缴存人数达到12.43万人,归集余额106.13亿元,位居全省第三,其中769名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127.85万元,占新增缴存人数的16%。
突出“保障性功能”的政策导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后与单位缴存职工享有同等使用权益,取消无房职工缴存地和工作地不在同一城市的租房提取限制,无房职工年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2万元,多孩家庭提高至3万元,增加租房提取频次,推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认房不认贷”两项业务,通过“两提高、两放宽、三取消”优化调整7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截至目前,为新市民、青年人等提取住房公积金11.33亿元,同比增长36%,发放贷款6.24亿元,个贷率66%,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场占有率达到42%,其中为20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01.6万元,节约利息支出171.4万元。出台《平凉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办法(试行)》,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部分列入财政预算,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存基数不超过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按缴存人月缴存额的3%兑付缴存补贴,预计全年可补贴7.8万元。
打造“数字化应用”的服务模式。紧紧围绕“一件事一次办”和“高效办成一件事”目标要求,严格按照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服务,建成集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一体的综合性“云管理服务平台”,与婚姻、社保、不动产等11个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实现9家金融机构数据实时交互,对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甘肃省区域一体化协同平台等9大线上服务平台,搭建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终端等13种综合便民渠道,实现26项公积金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网办率达到93%,探索实施贷款“不见面”审批和离退休提取、离职提取、租房提取“智能秒办”机制,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掌上办”“马上办”,以优质高效服务加快提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归属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审核:尚立全 撰稿:郑泽坤 编辑:刘瑞瑶)